接香港DHL通知,即日起,不论目的地国家或城市,相同发件方寄运货物去往同一个目的地城市(同一城市三字代码),一天寄运货物总的计费重量不能超过1000kg。请各代理与寄件客户提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,如超出此限制导致货件中转延误、退件或当地清关问题,由此产生的延误及相关费用均由寄件人承担,我司不再另行审核。不便之处敬请谅解。